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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前置作業一: 請點選您目前的情形。
  • 前置作業二: 設定地籍資料,由系統製作檢附文件。
  • 前置作業三: 確認檢附文件正確,點選符合,即刻前往申請案件。

前置作業二設定地籍資料,由系統製作檢附文件。

由系統製作檢附文件注意事項:

  1. 本系統地籍資料為介接地政司「地政整合資訊服務共享協作平台」, 正確資料請以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為準,轉換後的「申請範圍地籍」與「申請範圍」,僅作為空間位置參考,本系統不承擔精度及正確性之證明,或法律責任。
  2. 申請案地籍資料筆數最多 200 筆(含),且該地籍資料最近一個月內無異動者,始建議使用。

檢附文件製作:
申請地籍資料設定:
設定申請地籍資料
縣市
鄉鎮
地段
地號
地號輸入格式說明:
  1. 單一地號格式:123 或 123-4。(若土地謄本地號為0123-0000,請輸入:123;土地謄本地號為0123-0004,請輸入:123-4)
  2. 相同地段多筆地號格式:123,123-4,234,234-5,以「,」做區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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