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附文件製作工具 回上一頁
- 前置作業一: 請點選您目前的情形。
- 前置作業二: 設定地籍資料,由系統製作檢附文件。
- 前置作業三: 確認檢附文件正確,點選符合,即刻前往申請案件。
前置作業二設定地籍資料,由系統製作檢附文件。
由系統製作檢附文件注意事項:
- 本系統地籍資料為介接地政司「地政整合資訊服務共享協作平台」, 正確資料請以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為準,轉換後的「申請範圍地籍」與「申請範圍」,僅作為空間位置參考,本系統不承擔精度及正確性之證明,或法律責任。
- 申請案地籍資料筆數最多 200 筆(含),且該地籍資料最近一個月內無異動者,始建議使用。
- 申請案範圍為海域或未登記土地之檢附文件製作,需有申請範圍空間座標資料方可製作申請案檢附文件檔案。
注意: 查詢地籍須為相同縣市之「同地段毗連土地」或「不同地段而毗連土地」。